養(yǎng)護集團某高速公路項目拌合站料倉鋼構棚采購
及安裝服務項目采購成交候選人公示
養(yǎng)護集團某高速公路項目拌合站料倉鋼構棚采購及安裝服務項目評審工作已結束,現(xiàn)將成交候選人公示如下:
一、采購方:點擊登錄查看
二、項目名稱:養(yǎng)護集團某高速公路項目拌合站料倉鋼構棚采購及安裝服務項目
三、服務期限:30日歷天
四、項目編號:****
五、響應文件開啟時間:****10:00
六、成交候選人:
候選順序 | 單位名稱 | 報價(元) |
第一成交候選人 | 487830.00 | |
第二成交候選人 | 522675.00 | |
第三成交候選人 | 551310.00 |
七、公示期限:
公示開始時間:****16時00分
公示結束時間:****16時00分
八、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參與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對公示內容存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限內在電子招采系統(tǒng)“質疑投訴”環(huán)節(jié)內提出,并同時將異議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所有材料應與上傳至電子招采系統(tǒng)的內容一致)以郵寄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寄給受理機構。異議提出時間以在電子招采系統(tǒng)內提出異議的時間為準,在公示期限外提出的異議將不予受理。
2.異議函內容應包含:提出人名稱、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異議對象、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等信息。
3.采購人自收到異議函之日起 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4.已提出異議函的供應商對采購人的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答復的,可以在10日內向采購人受理機構提出書面投訴。投訴人的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或在被告知的補充材料期限內未能補充或者補充的材料仍不符合規(guī)定的,將不予受理。
5.投訴人如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阻礙采購活動正常進行的,采購人將給予暫停參與采購活動資格、年度信用等級扣分等處罰,若給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書面材料受理機構、遞交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點擊登錄查看采購中心
廣西南寧市****
梁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