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
委托人(全稱):_點擊登錄查看
監(jiān)理人(全稱):_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8,《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道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國網河南信陽供電公司適維檢修用房項目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服務
2.工程地點:信陽市****
3.工程規(guī)模:擬新建國網河南信陽供電公司運檢修用房項目。建設地點位干河南省信陽市****
二、詞語限定
協(xié)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協(xié)議書;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3.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專用條件;
5.通用條件;
6.附錄,即:
附錄h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
用語應具有本數所賦予的含義: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3"監(jiān)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筵承人。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圍內與委托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 “鹽理”是指監(jiān)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xié)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1.6“相關服務"是指監(jiān)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jiān)理人的工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jiān)理人的工作。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