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電梯維保服務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穩(wěn)鑫機電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六安市徽鹽龍湖灣20棟2層203室(限辦公使用)
成交金額:貳萬玖仟捌佰陸拾元整(2986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五、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投標供應商認為成交(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六安市****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六、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六安市金安區(qū)皖西大道與迎賓大道交叉口
聯(lián)系方式:0564-363065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嚴工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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