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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高要區(qū)人民政府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拍賣出讓合同公告(原標題: 肇慶市高要區(qū)實兆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

廣東肇慶 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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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qū): 高要區(qū)
項目名稱: 肇慶市高要區(qū)實兆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
項目位置: 肇慶市****
供應面積(公頃): 0.585835 存量面積(公頃): 0.000000
土地用途: V3-090101 供地方式: 拍賣出讓
土地使用年限: 40 行業(yè)分類: 零售業(yè)
土地級別: 七級 成交價格(萬元): 2637.000000
分期支付約定
支付期號 約定支付日期 約定支付金額(萬元) 備注
1、規(guī)劃指標具體按照肇慶市自然資源局高要分局于****編制的《建設項目用地規(guī)劃條件》(編號:肇自然資高宗字第(2024)241號)執(zhí)行。2、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nèi)一次性繳清剩余的出讓價款。3、競得人所交的競買保證金按成交價20%轉為定金(如保證金不足成交價的20%,保證金金額轉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讓價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筆出讓價款。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 ‰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若定金未申請轉作最后一筆出讓價款的,將視為未繳清出讓價款并計繳違約金)。4、競得人需在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日內(nèi)到肇慶市自然資源局高要分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合同的,視為違約,肇慶市自然資源局高要分局有權取消競得人的資格,保證金不予退還。
土地使用權人: 肇慶市高要區(qū)實兆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
約定容積率:
下限: 上限: 1.500
約定交地時間: ****
約定開工時間: **** 約定竣工時間: ****
實際開工時間: 實際竣工時間:
批準單位: 點擊登錄查看 合同簽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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