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編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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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時間 | **** 16:30:00 | |||||||
保證金截止時間 | **** 11:30:00 | |||||||
競價會開始時間 | **** 09:30:00 | |||||||
競價會編號 | ****0034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所在地 | 重慶市綦江區(qū)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具有標的物的回收資質及相應的生產加工類型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定約后,需按轉讓方要求安排人力\車輛\工具并及時對貨物進行打包\清運 4.看樣請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 |||||||
特殊告示內容 | 1.本次競拍的價格不含稅,增值稅(稅率13%)由受讓方承擔。 2.交易服務費(本項目交易增值稅發(fā)票價稅合計×4%)由受讓方承擔。 3.電線桿含有混泥土,由買方自行清理。 | |||||||
交易保證金 | 220元 | |||||||
履約保證金 | 暫定合同總價×10 % | |||||||
交易服務費 | 價稅合計×4% | |||||||
變更條款描述 | - | |||||||
標的信息 |
標的名稱 | 廢料類型 | 數量+單位 | 單價 | 規(guī)格型號 | 交易方式 | 圖片 | 品質鑒定信息 | 標的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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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稅)2025年3月廢舊電線桿(第二次轉讓) | 金屬廢料 | 3 噸 | 354元/噸 | 網絡競價 | 1.該標的為點擊登錄查看廢舊電線桿,受讓方自備人員、車輛或其他設備外運商品,在處置商品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公示的圖片、描述等信息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轉受雙方合同要約,數量以轉讓方現場實際產生的物資為準,具體實物及存放地點以轉讓方指定標的物資實際情況為準,按過磅方式進行結算。如若未到現場查勘參與競拍者視為到現場查勘。 3.標的物表面附有雜質,受讓方不得就物資的好壞及其中摻雜的雜質提出異議,不得要求轉讓方剔除物資中包含的雜質計算重量。 4.電線桿含有混泥土,經轉讓方同意后可在現場進行清理。 |
競價方式 | 競單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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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價 | 354元/噸 | |||||||
計算公式 | ||||||||
平臺咨詢電話 | 嚴銘睿:****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繳納保證金 | 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期內通過重慶市加工貿易廢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向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重慶聯交所)申請辦理報名手續(xù)。意向受讓方在申購申請通過重慶聯交所審核后,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支付保證金,才能獲得參加競價會資格。 | ||||||
看樣提示 | 1.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向轉讓方咨詢,實地查勘實物詳細了解標的瑕疵、現狀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后決定是否申購,若決定申購,則自行承擔相關風險。轉讓標的均以實物現狀交付為準,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支付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拒付履約保證金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意向受讓方踏勘標的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及安全責任(包括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及重慶聯交所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2.轉讓方不提供所有標的合格證、購置發(fā)票、技術資料等任何相關的文字資料。轉讓方不負責銷售商品的成分檢測,不保證貨物的任何物理、化學指標,不承擔由此給受讓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本次轉讓標的均嚴格按現狀(包括但不限于品質、質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讓方須實地踏勘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并自行承擔標的情況的一切風險后決定是否申購,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使用。轉讓方與重慶聯交所不保證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生產廠家、質量、品質的完整性等。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等為由放棄受讓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項,不以存在差異(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中涉及的數量、重量為預估,實際交易中應以實際移交數量、重量為準)而影響交易結果。 | |||||||
簽約要求 | 1.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2025年3月廢舊電線桿物資銷售項目買賣合同》,為保證合同正常履行,意向受讓方在成為受讓方后,重慶聯交所在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形式通知受讓方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該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受讓方一次性向轉讓方交納暫定合同總價× 10 %的款項作為履約保證金,并與轉讓方完成《2025年3月廢舊電線桿物資銷售項目買賣合同》簽訂工作。受讓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繳款憑證和重慶聯交所核發(fā)的《預成交結果通知書》作為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2025年3月廢舊電線桿物資銷售項目買賣合同》的必要要件,受讓方逾期簽訂合同視為受讓方違約。 2.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2025年3月廢舊電線桿物資銷售項目買賣合同》后,受讓方按照交易合同約定:依照“先款后貨”原則。采用分批付款、分批交貨模式,受讓方應當在進入轉讓方廠區(qū)取貨前支付該批貨物價款。受讓方收到轉讓方外運通知(含電話及短信通知)后24小時內支付預付款,超過2日未交的視為受讓方自動放棄當期收購權,轉讓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有權扣除受讓方合同履約保證金。商品貨款在預付款中扣除,若款項不足時受讓方須及時按轉讓方要求的時間及金額補足預付款,否則視為受讓方逾期付款。受讓方須以現匯方式支付貨款,轉讓方不接受承兌。 3.受讓方裝運標的工作結束,經雙方驗收確認后,受讓方無違約情況,受讓方按轉讓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后,由轉讓方全額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剩余預付貨款。 4.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且有權拒絕受讓方再參與轉讓方的一切項目。 5.本次轉讓的標的按現狀,以轉讓方與受讓方所簽訂《2025年3月廢舊電線桿物資銷售項目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外運工作,受讓方逾期未完成外運工作的,視為受讓方違約并無償放棄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且有權拒絕受讓方再參與轉讓方的一切項目。 6.受讓方裝運標的等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及安全責任(包括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及重慶聯交所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且需按照轉讓方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7.受讓方對標的物資外運完畢后,應按照轉讓方要求對現場進行清理、并將清理出的物資進行裝袋運至轉讓方指定位置堆放。 8.根據轉讓方需求,合同有效期內務必完成物資的外運工作,如未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外運工作的,轉讓方有權扣除受讓方合同履約保證金,同時受讓方還應賠償因此給轉讓方帶來的損失。 9.裝車要求:需空車進廠,標的物資不能混裝,遵守轉讓方廠紀、廠規(guī);受讓方對標的物資外運完畢后,應按照轉讓方要求對現場進行清理、并將清理出的物資進行裝袋運至轉讓方廠區(qū)內要求的指定位置堆放。 10.在合同有效期內,受讓方應積極配合轉讓方完成物資外運工作。受讓方應積極配合轉讓方完成物資外運工作,受讓方收到轉讓方外運通知(含電話及短信通知)后48小時內,應完成指定物資外運。若受讓方已支付相應價款,但在收到轉讓方通知后48小時內未全部完成指定物資外運的,每延遲一天需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 |||||||
退還保證金 | 1.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因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系統成交總價×4%)后,轉讓方有權取得剩余部分作為意向受讓方(受讓方)的違約金: (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交納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合同價款的; (2)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 (3)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 (4)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受讓方履行完畢合同義務,轉、受讓方分別將交易合同和增值稅發(fā)票等資料掃描上傳至平臺,受讓方結清交易服務費,重慶聯交所于2個工作日內審核通過后將受讓方交易保證金無息退回受讓方資金結算賬戶。 未成交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產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意向受讓方資金結算賬戶。 | |||||||
支付服務費 | 1.受讓方須在申請退交易保證金前向重慶聯交所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金額為:本項目交易增值稅發(fā)票價稅合計總額×4%,由重慶聯交所開具交易服務費增值稅發(fā)票。重慶聯交所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讓方交納交易服務費,該書面通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至受讓方在平臺注冊時登記的聯系人郵箱。受讓方未按期交納交易服務費的,重慶聯交所有權從交易保證金中扣取交易服務費。 | |||||||
其他 | 1.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踏勘、拆除及裝運標的等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及安全責任(包括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由其自行承擔,轉讓方及重慶聯交所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2.本次競拍的價格不含稅,增值稅(稅率13%)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按稅務相關規(guī)定出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受讓方須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受讓方如需轉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提供相關納稅資格證明。 3.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受讓方應在合同有效期內拉運完畢,受讓方按轉讓方通知時間進場,轉讓方為受讓方預留出貨時間,成交單價為鎖定單價,受讓方不得以市****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重慶聯交所運營的平臺公開發(fā)布轉讓信息并轉讓。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重慶聯交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標的權屬清晰,該標的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我方對該標的擁有完全的合法的處置權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3.本次轉讓已履行了內部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發(fā)布的項目信息及相關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5.我方已了解并認可重慶聯交所的廢料交易規(guī)則、廢料交易競價須知等內容和規(guī)定,并不可撤銷地授權重慶聯交所對各意向受讓方的交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拘束力。 6.我方對注冊填寫的電話、郵寄地址、電子郵箱等聯系方式予以確認,請按此送達交易相關通知和函件。 7.我方已知悉并認可與重慶聯交所簽訂的《廢料交易業(yè)務服務協議》,同意按規(guī)定履行相關義務。我方若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和重慶聯交所造成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8.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法律責任及經濟糾紛由我司承擔,與重慶聯交所無關。 | |||||||
注意 | 1、開增值稅發(fā)票; 2、此次競價的價格不含稅,增值稅由買方承擔; 3、本次競價會標的物為金屬廢料; 意向受讓方須在成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合約。 |
賣方企業(yè)合同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