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編號: | **** | 宗地總面積: | 72194.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潮南區(qū)**** | ||
年限: | 70.00年 | 容積率: | 1.0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綠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類)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類) | 61377.57 | ||||||
幼兒園用地 | 6074.97 | ||||||
城鎮(zhèn)村道路用地 | 4741.95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8620萬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枺?/td> | ****BA0015|****BA0002 | |||
起始價: | 42650萬元 | 加價幅度: | 450萬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 | 掛牌結(jié)束時間: | **** | ||||
備注: 1.本次掛牌出讓采用網(wǎng)上掛牌出讓方式。 2.用地性質(zhì):07地塊為教育科研用地(A3幼兒園用地)、09地塊為二類住宅用地/服務設施用地(R21/R22)、道路用地。 3.總用地面積:72194.49平方米(108.29畝),其中:07地塊實用地面積6074.97平方米(9.11畝);09地塊實用地面積61377.57平方米(92.07畝);道路面積4741.95平方米(7.11畝)。 4.規(guī)劃設計主要指標: (1)07地塊(幼兒園):①容積率≤2.0(即地面以上計容建筑面積≤12149.94平方米);②建筑密度≤40%;③綠地率≥30%;④建筑高度≤30米;⑤停車配建面積≥地面以上計容建筑面積的5%。 (2)09地塊:①容積率>1.0、≤4.0(即61377.57平方米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競買人需具備房地產(chǎn)開發(fā)資質(zhì),禁止個人參與競買。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競買申請人參加競買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準入和外匯管理的規(guī)定。
個人不能參與競買住宅用地。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 至 **** 到 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 至 **** 到 汕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s:****:3280/TPBidder),點擊“土地交易”。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10時00分 。經(jīng)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 11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汕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s:****:3280/TPBidder)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 號地塊:**** 10時00分 至 **** 10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zhuǎn)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本次掛牌出讓地塊采用網(wǎng)上掛牌出讓,若轉(zhuǎn)入現(xiàn)場競價,采用網(wǎng)上限時競價方式。(二)本次網(wǎng)上掛牌出讓地塊不設底價。(三)根據(jù)《潮南區(qū)峽山街道泗聯(lián)居委中港南洋商業(yè)綜合體及周邊片區(qū)07、09地塊土地出讓競買須知(配套設施投資建設部分)》,競得人應在項目主體工程開工前與潮南區(qū)城市****點擊登錄查看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具體簽訂工作由潮南區(qū)自然資源分局承辦),出讓合同約定的定金按成交總價款的20%計算。若因競得人原因未按時簽訂出讓合同的,則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競得人競買時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五)競買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他組織申請參加競買的,應當以“擬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請)。競買申請人擬在競得建設用地后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前登錄“廣東省企業(yè)名稱自主申報服務系統(tǒng)”申請取得《企業(yè)名稱自主申報告知書》,同時應向電子交易平臺提交擬成立新公司的企業(yè)名稱。若競得,應提交新公司擬成立時間的聲明書,聲明書應包括:股東組成、成立期限、出資比例(競買申請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內(nèi)容。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競得人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簽訂出讓合同,待新公司按規(guī)定完成注冊登記后再簽訂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變更土地使用權人名稱(若出現(xiàn)競得人出讓價款繳交違約情形,應由競得人繳付清違約金后方能變更土地使用權人名稱);也可由新公司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直接簽訂出讓合同。競得人應承擔項目建設的連帶法律責任。(六)該宗用地出讓價款分為三期繳交,第一期付款競得人應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nèi)交付至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付款競得人應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nèi)交付至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70%(含定金),第三期付款競得人應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nèi)一次性繳清余款。第二期和第三期付款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計收利息。成交價款必須以現(xiàn)款繳交,并不得與其被欠債權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讓價款應繳交違約金,違約金按未繳交款項每日1‰的標準確定。出讓方催繳后受讓人仍不支付出讓價款且延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七)本次網(wǎng)上掛牌出讓地塊在《中國土地市****點擊登錄查看 汕頭市政務服務數(shù)據(jù)管理局建設用地使用權與礦業(yè)權網(wǎng)上交易規(guī)則》和《汕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土礦交易競價操作手冊v1.3(競買人)》。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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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 系 人:馬先生、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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