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發(fā)至:各潛在投標人
茲通過本補充公告中的下列內(nèi)容,對《2025至2026年度點擊登錄查看小型建設項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作出補充。本文件所作出補充作為發(fā)包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條件和條款仍保持有效且不變。
一、競包人的資格條件中項目負責人要求增加以下條款:
如競包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同時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不含臨時)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不含臨時)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取得《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該項目負責人滿足本項目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競包人無需再另外配備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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