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間: ****】
1.招標條件
本批招標項目招標單位為點擊登錄查看,生產(chǎn)單位為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銷售條件,現(xiàn)對本批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銷售。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銅精粉銷售項目
2.2項目編號:****銅精粉
2.3招標時間:****15時30分,請?zhí)崆?0分鐘登錄準備。(具體以招采平臺公告為準,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4投標保證金金額
銅精粉投標預交保證金:人民幣壹佰萬元整,(小寫:****.00元),投標單位于****上午12:00之前繳納投標保證金,預交保證金后方可參加投標,中標后棄標者保證金不予退回。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后退還,中標單位預交的投標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無違約情況合同履行完畢后退還中標方。
中標單位應在3日內簽訂合同、一次性將預估貨款匯至賣方指定賬戶方可提貨,未按約定簽訂合同、打款視為棄標,投標保證金不予退回。
招標方收款賬號: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西城支行
賬號:********
行號:****
2.5 本次招標銅精粉數(shù)量及提貨信息如下:
序號 | 物資名稱 | 單位 | 數(shù)量 | 銷售公司 | 具體提貨地址 |
1 | 銅精粉 | 噸 | 1000 | 內蒙古巴彥淖爾市**** |
2.6質量參考:銅18%左右,銀300g/t左右(以現(xiàn)場實物為準)。
2.7投標規(guī)則:本次投標以(65000元/噸≤上期所滬銅結算價<70000元/噸)為基準,只投銅金屬系數(shù),起拍系數(shù)90%(競價平臺顯示起拍價90萬元),加價幅度0.1%(競價平臺顯示加價幅度0.1萬元)。競價時長10分鐘,加時60秒/次(如有新價格,重新計時)。
銀金屬為固定75%系數(shù)。
3.結算、計量、化驗標準
3.1銅精粉結算:
銅精粉結算價格=銅金屬結算價格+銀金屬結算價格
(一)銅金屬結算價格
銅金屬結算價格=銅基價×銅品位×計價系數(shù)
【基準價】=買家當月提貨首日上海期貨交易所滬銅即期結算單價。
1、計價系數(shù)按下列標準執(zhí)行(以下“上海期貨交易所”簡稱“上期所”):
(1)當上期所滬銅結算價<65000元/噸時,按(中標系數(shù)-0.50%)進行結算。
(2)當65000元/噸≤上期所滬銅結算價<70000元/噸時,按中標系數(shù)進行結算。
(3)當70000元/噸≤上期所滬銅結算價<75000元/噸時,按(中標系數(shù)+0.50%)進行結算。
(4)當75000元/噸≤上期所滬銅結算價<80000元/噸時,按(中標系數(shù)+1.00%)進行結算。
(5)當80000元/噸≤上期所滬銅結算價<85000元/噸時,按(中標系數(shù)+1.50%)進行結算。
(6)當上期所滬銅結算價≥85000元/噸時,按(中標系數(shù)+2.00%)進行結算。
2、品位加減價:
品位區(qū)間 銅精粉含銅品位變化 | 加減價(元/銅金屬噸) 含銅品位的價格增減:(元/銅金屬噸) |
19%≤Cu<20% | 加價200元/銅金屬噸,品位大于20%不再加價 |
18%≤Cu<19% | 加價100元/銅金屬噸 |
17%≤Cu<18% | 不加不減 |
16%≤Cu<17% | 扣減100元/銅金屬噸 |
15%≤Cu<16% | 扣減200元/銅金屬噸,品位小于15%價格另議(雙方協(xié)商) |
備注:本條款約定加價和扣減均為簡單算數(shù)累加或累減 |
(二)銀金屬結算價格:
【基準價】=買家當月提貨首日上海期貨交易所滬銀即期結算單價;
含銀≥20g/干噸開始計價,含銀結算價格為【基準價】×系數(shù)(75%)
含銀<20g/干噸不計價。
(三)舉例說明銅精粉結算價格:
[例如:銅基價為72000元/噸,中標系數(shù)為90%,銅品位為18%,含銀350g/t,銀基準價為7500元/千克,最終結算價格為(72000+100)×(90%+0.50%)×18%+7500×(350÷1000)×75%=13860.45元/干噸]
3.2驗收化驗檢斤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本合同項下銅精粉的稱重,以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電子磅稱重計量為準,該計量結果作為雙方的結算依據(jù)。
2、買賣雙方共同在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選礦廠銅精粉料倉即時采樣:若買方不參加,須在取樣前向賣方出具全權委托書,注明“由賣方采購部門全權代表買方參加現(xiàn)場采樣過程,并予以認可”等內容,否則視為認同賣方采樣結果。
3、取制樣在生產(chǎn)廠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進行,買方可以在生產(chǎn)廠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化驗室監(jiān)樣,有異議及時向賣方反饋。樣品送至生產(chǎn)廠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檢驗分析部門化驗分析室作出化學元素的分析,按現(xiàn)行 GB /T14263-2010、YS /T318-2007 或按最新標準制樣及化驗。水分以生產(chǎn)廠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檢測數(shù)據(jù)為準并作為結算依據(jù)。采樣后生產(chǎn)廠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制備的樣品為三份:一份經(jīng)生產(chǎn)廠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化驗其分析結果作為結算依據(jù);一份留買方作為復查樣;一份經(jīng)雙方簽字封存后作為第三方檢測樣本(由賣方負責保留三個月,以備仲裁)。標準三車作為一個檢驗批次。
4、品位誤差范圍在0.5%以下的,以生產(chǎn)廠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化驗分析室的的分析結果為準;誤差超出0.5%范圍時,雙方協(xié)商或提請第三方進行檢測。第三方機構在北礦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長沙礦冶研究院,長春黃金研究院其中一家進行分析。第三方機構選擇應在上述三家機構中依次輪流選擇,檢測結果在雙方品質結果之間的按第三方檢測結果作為結算依據(jù),第三方檢測結果在雙方品質結果之外,按接近第三方檢測結果的一方品質結果作為結算依據(jù),第三方檢測費用由遠離第三方檢測結果的一方承擔。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獨立法人、個人獨資企業(yè)或其他組織,具有與招標需求相適應的經(jīng)營范圍;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如委托授權代表參加開標會議,需提供其社保證明;
4.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chǎn)狀態(tài),且資產(chǎn)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4.3具有自****以來簽訂過所投貨物或同類貨物的銷售合同、增值稅發(fā)票;
4.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
4.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運輸方式及責任
買方自提貨物;裝卸、運輸由買方負責,由此產(chǎn)生的運輸費用、裝卸費用由買方承擔,運輸及裝卸過程的一切責任由買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在貨物裝卸、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財產(chǎn)損失的賠償責任)。
6.報名方式
完成山東金谷控股集團采銷平臺注冊,參與后續(xù)平臺報價;
注冊網(wǎng)址:http:****
7.報名截止時間
請有意向參加競標單位提前注冊平臺賬號,避免因賬號問題導致無法參加平臺競價。
報名截止時間:項目開標前1個工作日。
8.聯(lián)系方式
負責部門:金谷能源(內蒙古)有限公司
銷售經(jīng)理 孫銘陽 ****
孫 鵬 ****
請各采購商積極參與報名,如有疑問,請及時致電我們的業(yè)務經(jīng)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