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縣****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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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楊女士|聯(lián)系電話:**** |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湖州市聯(lián)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名稱 | 長興縣**** | ||
資產來源 | 企業(yè)實物資產 | ||
共有或他項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 | 此次拆除項目位于****的房屋,共十五幢,房屋均為混合結構,房屋建筑總面積實測約為21343.71平方米。 分別是1號房屋,混合三層面積約為1148.66平方米;2號房屋,混合四層面積約為1678.22平方米;3號房屋,混合四層面積約為1171.72平方米;4號房屋,混合四層面積約為710.87平方米;5號房屋,混合四層面積約為1212.38平方米;6號房屋,混合四層面積約為1281.65平方米;7號房屋,混合五層面積約為2151.98平方米;8號房屋,混合五層面積約為2032.23平方米;9號房屋,混合五層面積約為2216.9平方米;10號房屋,混合五層面積約為1862.33平方米;11號房屋,混合五層面積約為2112.05平方米;12號房屋,混合五層面積約為1202.67平方米;長安路店面,混合一層面積約為196.15平方米;社保大樓,混合五層面積約為1399.38平方米;北朝開城大藥房,混合四層面積約為966.52平方米。 | ||
其他披露內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3.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該項目位于湖州市****的房屋,共十五幢,房屋均為混合結構。標的物的實際面積、品質、數(shù)量以現(xiàn)場實物交付為準。特別提示:實際需拆除范圍以轉讓方指定的地面建筑物以及交付時存在的構筑物、附屬設施等,具體數(shù)量、質量、面積均以標的物實際交付為準,建筑物的面積及其它若有誤差,則不影響成交價款,并與轉讓方無涉,受讓方不得在受讓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 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場踏勘、自行測算),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面積、品質、數(shù)量等相關風險),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xiàn)狀接收、退還標的物、修改合同價格或拒付價款等,否則將視為違約。 6.意向方須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xiàn)場勘察,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礃勇?lián)系人: 點擊登錄查看 ;電話: **** ,看樣時間: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6:00 。 7.轉讓標的拆除區(qū)域范圍內的綜合管線由意向方自行勘查,后期如因受讓方施工損壞,需及時修復并承擔相應損失。 8.標的可能涉及大件運輸,意向受讓方須充分考慮運輸環(huán)節(jié)中的各種要求及風險。 9.如涉及本項目轉讓方服務費,該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報名時的必讀文件“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注冊地 | 浙江省長興縣**** | ||
證件類型 | 營業(yè)執(zhí)照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35640G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轉讓底價(萬元) | 8.1106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價款支付方式 |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不超過3個工作日)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競買保證金 5 萬元至指定賬戶(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請各意向方認真閱讀“浙交匯”平臺報名時的必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交易合同(樣稿)”等)。意向方一旦報名,視為已接受本項目的基本情況、重大事項揭示、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報名時的必讀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匯平臺公開發(fā)布的交易規(guī)則等相關信息,如果意向方對上述信息、規(guī)則理解有誤導致的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及責任。 3.本項目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收據,不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4.受讓方須在其被確定后的 3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5.受讓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交易合同》(樣稿)中除受讓方相關信息及“成交價款”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6.受讓方必須在合同簽訂當天一次性向轉讓方指定賬戶支付 5 萬元拆除安全履約保證金(戶名:點擊登錄查看 ,開戶行:長興農商銀行雉城支行 ,賬號:****205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wěn)、安全、治安、消防、環(huán)保等情況,受讓方如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拆除、運輸及現(xiàn)場清理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受讓方提出退還履約保證金申請,轉讓方在 7 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7.如受讓方逾期或其他因受讓方原因造成違約無法履行合同的,受讓方無權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因受讓方違約行為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實際損失、第三方索賠、律師費、訴訟費等),轉讓方均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減,扣減后如履約保證金不足原數(shù)額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補足,受讓方應當在收到通知后 7 日內補足至原數(shù)額。 8.工程拆除范圍: (1)本項目建(構)筑物拆除及殘值處置僅限地面以上已簽約的建(構)筑物,地梁基礎以下嚴禁挖掘,不能破壞地下管網,含現(xiàn)場場地平整、垃圾清運等。施工前受讓方需與轉讓方確認施工范圍,并按照長興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頒發(fā)的除塵環(huán)保措施(包括并不限于施工現(xiàn)場一周為2米高的彩鋼維護、施工現(xiàn)場一周為6米高的腳手架安全網維護、施工現(xiàn)場一周為24小時噴霧除塵以及內設高水炮噴霧除塵等)執(zhí)行,因除塵環(huán)保措施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2)本項目具體位于湖州市****的房屋,共十五幢,房屋均為混合結構。拆除面積以實際為準,拆除面積約為21343.71平方米。轉讓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陸續(xù)分批交付給受讓方,交付一批拆除一批。如一年期滿,有部分未交付的建(構)筑物,則由轉讓方退還未交付建(構)筑物的成交殘值,計算方式為:未交付建(構)筑物評估單價*面積*本項目溢價率,退還的費用不計算利息。 (3)具體要求:1)根據轉讓方指令對建筑物拆除、垃圾清運、現(xiàn)場場地平整等;2)采取破壞性拆除(不含爆破),所有建筑垃圾須合法合規(guī)及時清運移出拆除現(xiàn)場,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建筑垃圾如未在轉讓方規(guī)定時間內清運離場的,視作受讓方放棄建筑垃圾的所有權,由轉讓方自行處理,同時扣罰受讓方履約保證金; 9.工期要求: (1)受讓方須在接到轉讓方開工通知后按時完成全部拆除、場地平整,轉讓方在一年內陸續(xù)交付拆除標的,受讓方按轉讓方通知的開工時間、拆除范圍、完工時間進行施工作業(yè),施工完成后及時將施工設備清運出場。逾期,轉讓方有權另行安排施工單位進行拆除,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且轉讓方有權終止交易合同,并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2)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處置已拆除建筑垃圾,施工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如未清運完畢,轉讓方有權自行處置現(xiàn)場遺留建筑垃圾,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并扣除履約保證金。 10.建筑垃圾歸屬: (1)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的所有權歸受讓方,所有建筑垃圾須合法合規(guī)及時清運移出拆除現(xiàn)場,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建筑垃圾清運離場的,視作受讓方放棄建筑垃圾的所有權,建筑垃圾交由轉讓方處理,同時全額扣除受讓方履約保證金。 (2)若受讓方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埋藏物、無主物等,應無條件交由轉讓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3)建(構)筑物內的私人物品及水表、電表、飛線等由轉讓方處理,如有遺留由受讓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 11.施工要求: (1)受讓方自行配合相關行政部門辦理通行許可,通行道路在完工后無償修復。 (2)受讓方或其委托的拆除施工單位不得轉讓或分包拆除業(yè)務,一經發(fā)現(xiàn),轉讓方有權收回拆除權,并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3)受讓方應安全文明施工并保護好周邊環(huán)境,考慮交通道路的進出通行,不得隨意堆放施工材料。如受讓方需要臨時住房和材料堆放點,須提前向轉讓方提出申請,經轉讓方同意后在指定范圍內使用。 (4)受讓方應做好現(xiàn)場勘察,拆除過程中注意現(xiàn)場成品保護(含管線及相關配套設施等),如發(fā)生損壞,賠償、修復等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5)受讓方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負責施工人員及周邊行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施工現(xiàn)場設立醒目的施工指示牌,為所有現(xiàn)場拆除施工人員購買相關意外保險(在本項目交易合同簽訂前向轉讓方提供購買保險相關憑證),并與所有現(xiàn)場拆除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施工期間,受讓方須確保施工現(xiàn)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位率達到100%,否則視為施工現(xiàn)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到位,轉讓方有權5000元/天的履約違約金。若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安全事故,受讓方應當妥善處理。任何人在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事故,都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因受讓方未能妥善處理而給轉讓方帶來損失,則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進行追償。 (6)受讓方須按照工程建設需要與轉讓方要求開展施工活動,服從轉讓方的現(xiàn)場管理,并對現(xiàn)場周邊設施加以保護。若出現(xiàn)周邊設施損壞情況,受讓方應做好賠償與恢復原狀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7)如受讓方需對舊房墻身、預制樓板和內部裝修等部分進行破壞性拆除,則須采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機械(挖掘機、炮頭機等)或工藝,嚴禁人工掀瓦操作。 (8)受讓方須做好施工現(xiàn)場降低噪音污染措施,拆除期間,須按法定施工時間進行拆除工作。受讓方須切實做好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嚴格落實拆除施工過程灑水,所有進出現(xiàn)場的工程車輛必須做好沖洗工作。 (9)受讓方須按照長興縣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要求組織施工活動,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接受轉讓方、監(jiān)理單位及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車輛進出;建立有效安全責任制,落實到人,加強現(xiàn)場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10)受讓方須自行做好拆除現(xiàn)場的防盜看護工作。若發(fā)生盜竊、丟失等情況,外部垃圾偷倒等行為,均與轉讓方無關。 (11)工程拆除清運完畢后,受讓方需完成場地整平、覆蓋綠網工作。 12.如受讓方具備相應資質,則由受讓方自行組織拆除工作,如受讓方不具備相應資質,受讓方須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簽訂委托合同,該合同副本一份交轉讓方備案。相應資質如下所示: (1)施工方資格要求:①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執(zhí)行標準:須提交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②浙江省外企業(yè)須提供有效的《省外企業(yè)進浙承接業(yè)務備案證明》。 (2)施工方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①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含二級)注冊建造師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必須在有效期內】;②若拆除施工單位為省外企業(yè),則項目負責人須在《省外企業(yè)進浙承接業(yè)務備案證明》中備案,若項目負責人無法提供備案證明,則必須確保在行政主管網站可查詢,提供行政主管網站網址并提供該網頁內容書面材料(網頁直接打印即可),本項目拒絕臨時建造師注冊證書的項目負責人參與。 (3)本工程拒絕項目負責人在項目掛牌截止日前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拒絕項目負責人在項目掛牌截止日前一年內受到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行政機關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 受讓方應在合同簽訂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和拆除合同,如未能達到要求,視作受讓方違約受讓,其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轉讓價款將全部作為違約金交付給轉讓方,轉讓方有權對該項目重新掛牌。 | ||
展示時間 |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 | ||
展示地點 | 湖州市**** | ||
聯(lián)系人姓名 | 點擊登錄查看 | ||
聯(lián)系人電話 |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特別規(guī)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5.00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在線報價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資產).doc 、 授權委托書.docx 、 實地勘察證明(資產).docx 、 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資產).docx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 交易合同樣稿.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機構 | 聯(lián)系人 | 楊女士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 | 網址 | ||
合作機構 | 名稱 | 長興縣兩山生態(tài)資源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興分公司 | 聯(lián)系地址 | 湖州市**** |
聯(lián)系人 | 楊女士 | 固定電話 | **** | |
手機 | **** | |||
轉讓方 | 聯(lián)系人 | 梁先生 | 電話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