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縣****
掛牌價格 | 54,000.00 元/年 | 出租面積 | 出租面積約112.6平方米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出租標的地址 | 景寧縣**** |
交易機構(gòu) |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王先生|聯(lián)系電話:**** 手機號:**** |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chǎn),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chǎn)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chǎn)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nèi)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jīng)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chǎn)狀況,并在標的資產(chǎn)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chǎn)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chǎn)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chǎn)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點擊登錄查看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tài) | 使用中,合同截止日期****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點擊登錄查看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出租標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現(xiàn)狀交付。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nèi)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54,0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54000元/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租期三年,無遞增 | 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 不放棄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出租用途 | 商鋪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按照實際成交租金的30%收取(四舍五入到元)履約保證金簽訂合同時交付,租賃關系終止時,扣除承租方應承擔的相關費用后無息退還。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具體以實際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為準,簽約主體為出租方和承租方。 3、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4、出租標的按現(xiàn)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6、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7個工作日內(nèi)簽訂租賃合同,自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nèi)承租方未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項目自動終結(jié),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7、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zhuǎn)租、分租、調(diào)換使用或抵押。 8、本項目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具體標準按照報名附件中特別事項約定。 9、承租方首年租金、履約保證金在成交后七日內(nèi)直接支付出租方指定賬號。 10、該標的資產(chǎn)為住宅/商鋪用途,所需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電路存在一定損耗,損耗電費由承租方平攤。 11、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放棄標的,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出租方有權重新組織掛牌招租。 | ||||
租期 | 3年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0.50 | 交納時間 | 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wǎng)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wǎng)上銀行;銀行轉(zhuǎn)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jié)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jié)束后10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zhuǎn)為立約保證金,點擊登錄查看在項目成交后將立約保證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賬戶(不計息),并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辦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nèi)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30個周期。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nèi)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審核通過以后,獲得競租資格,進入競價大廳報價。 3、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租人,則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約定的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按照設定的延期周期數(shù)延期。 4、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租人,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jié)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實地勘察證明.docx 授權委托書.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 租賃合同樣表(國投).doc |
交易機構(gòu) | 聯(lián)系人 | 王先生 | 電話 | **** |
手機 | ****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麗水市**** | 網(wǎng)址 | 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