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人40A卷筒平板印報機轉讓
項目編號: | **** | 資產類別(實物): | 設備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轉讓方代碼: | ****144349 |
轉讓方類別: | 法人 | 轉讓方角色: | 出讓人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掇刀區(qū) | 掛牌價格(萬元): | 25 |
掛牌期間(天): | 10 | 掛牌日期: | **** |
是否自動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事項說明: | 1.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及受讓方應交納的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交易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的確認付款操作。 2.受讓方須同意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產權交易價款及全部的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交易價款一次性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湖北大信金恒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本次資產轉讓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鄂金恒評報字【2024】第069號)的所有內容,不持異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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