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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標包,約104.9畝,那吉屯農牧場林地經營權出租交易公告

內蒙古呼倫貝爾 全部類型 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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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標包,約104.9畝,那吉屯農牧場林地經營權出租交易公告

發(fā)布時間:****
項目名稱 點擊登錄查看約18803.7畝林地經營權出租
項目編號 **** 產權子類型 林地
掛牌起始日期 **** 掛牌截止日期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期,最多延長(1)個周期。

標的
概況
評估情況 評估價(元) 100元/畝
評估基準日 ****
評估機構 呼倫貝爾建信資產評估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金底價(元) 100元/畝
出租方情況 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出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現委托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按申請書的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產權出租信息并由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出租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出租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出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以及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出租方決策文件 點擊登錄查看董事會2025年第7次會議決議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

特別
告知

1、本次出租標的為林地(柞樹),出租方為點擊登錄查看,本次出租標的期限至****,掛牌價為每畝的出租底價。地上原有的構筑物、建筑物、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網、通信網線等(以下簡稱“附屬物”)所有權人為相應產權所有人所有。承租方有權自行與附屬物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簽訂相關協(xié)議,取得附屬物的使用權。出租方不保證承租方一定取得附屬物的使用權,同時也不對附屬物的權屬及瑕疵承擔保證責任。

2、請各意向承租方親自勘驗標的,勘驗聯(lián)系人:詳見出租林地明細表,了解標的實際情況,涉及承租方經營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xù)(出租方可協(xié)助),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項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體情況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與當地國土、規(guī)劃等相關部門溝通,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中心”)僅就出租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3、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承租方自愿接受承租土地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土地存在瑕疵、實際經營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存在差異等原因拒絕履行相應的承租義務、要求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

4、承租方承租的地塊僅能用于養(yǎng)殖柞蠶。承租方必須嚴格按所承租林地(柞樹)的性質、用途使用,必須嚴格依法實行用途管制,嚴禁改變原土地性質、用途。承租方違反承租土地用途約定或改變土地性質,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已支付的租賃費用,另,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總合同價款 30%的違約金,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土地應由承租方自用,禁止承租方將其承租的林地(柞樹)擅自轉租、出讓、出借、調換、抵押、擔保等。(如存上述行為或雖不屬于上述行為,但具有同等性質的行為也一律將視為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已支付租賃費用,承租方仍需向出租方支付總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若如前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6、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使用過程中,如需要水、電、暖等配套服務的,由承租方與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若水、電、暖等提供服務方為出租方的,雙方就相關服務具體事宜、費用、價格等依法、依規(guī)平等協(xié)商一致后,另行簽訂協(xié)議。

7、承租方在承租期間,禁止毀林開荒、采石、挖沙、取土、建墳、放牧和刨柞樹根等行為,禁止亂砍濫伐和一切有損林木生長的非法經營活動,防止林木資源遭受破壞,承擔蠶場管護的責任。如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積、范圍越界使用。

8、承租方在承租期間,不得改變承租土地原現狀和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如承租方在使用過程中對上述設施造成損壞的由承租方予以賠償并恢復原樣;若附屬物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并非出租方,且承租方與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另有約定的,則以雙方之間的約定為準。

9、禁止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筑物、構筑物等;因生產作業(yè)確需臨時建設相應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時,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復原樣。

10、承租方在承租土地期間,應做好蠶場(柞樹)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在防火期內自覺遵守防火要求,一旦發(fā)生火情乙方應及時報告和止損,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相應滅火工作。如因承租方行為導致蠶場(柞樹)受損并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并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11、承租方不得阻攔蠶場周邊耕地的農業(yè)生產(播種、打藥、噴施葉面肥等)。

12、承租方需做好蠶場(柞樹)更新工作。承租方認為蠶場(柞樹)需要更新時,應在每年 11 月向所在連(隊)提出蠶場(柞樹)更新申請,經連(隊)初步審核同意后報那吉屯農牧場有限公司社會事業(yè)部;那吉屯農牧場有限公司社會事業(yè)部及時對擬更新柞樹的蠶場進行勘察設計,經那吉屯農牧場有限公司同意后,統(tǒng)一向阿榮旗旗林業(yè)和草原局申請核發(fā)蠶場(柞樹)更新證。獲批更新證后方可進行蠶場(柞樹)更新作業(yè)。

13、承租方要在租賃期結束或合同提前終止之后 10 日內,按出租方林地(柞樹)管理標準要求將承租土地內屬于承租方的材料、設備運出,地上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予以拆除,所有垃圾清理干凈后將承租土地恢復原狀,交付出租方并經出租方驗收合格,費用承租方自行承擔。若承租方拖延返還土地的,出租方有權強制乙方清場撤離;如影響土地下一年度經營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一年度租賃費用標準支付賠償金。

14、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國家經濟建設等依法占用土地,或者政府部門或集團公司調整土地管理政策、制度,要求收回土地,致使雙方無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因國家經濟建設等征用占用承租方承租本宗土地,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林木依法補償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權人(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供熱管管網、通信網線等設施設備的賠償補助(如有)歸所有權人;承租方養(yǎng)殖的柞蠶補償(如有)歸承租方所有;承租方所有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等的賠償補償(如有)歸承租方所有。上述賠償補償按照相應的承接主體分別與政府或占用土地一方簽訂的賠償補償協(xié)議約定或者政府政策執(zhí)行。

16、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受讓。

17、在通過e交易平臺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guī)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及任何e交易平臺中公開披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點擊登錄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

1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

19、意向方報名請于公告期內到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網站自行注冊賬號報名,并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預留銀行賬戶名稱須與會員注冊名稱一致,且銀行卡號須為該名稱對應卡號)匯入保證金。【不可用現金、信用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匯入】意向受讓方在將資金轉入錢包后,需將錢包中的資金支付到報名項目中。


交易
條件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資格條件

標的交割 見“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1、標的均以展示的實際狀況為準,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競價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承租方參考。

2、意向承租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擔出租清單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的責任。意向承租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調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交納保證金到中心指定銀行賬戶。各意向承租方一旦報名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披露面積與相關部門核定面積不符等為由拒絕履行相應承租義務,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3、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的最高報價者為最終承租方,最終承租方須在收到中心發(fā)送的租金支付賬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務費全部交納至中心指定賬戶,在交納上述款項后2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中心在收到剩余租金、交易服務費及土地租賃合同/土地租賃合同簽訂情況表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交易憑證,并將競租保證金轉為租金總額的一部分,劃轉至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承租方在收到中心發(fā)送的租金支付賬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部或部分租金逾期付款,將取消租賃資格,出租方有權按照公告約定扣除保證金。

4、出租方在收到全部租金、押金及其他款項并簽訂《國有土地租賃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最終承租方辦理標的交接手續(xù)。在標的交接前所發(fā)生的標的毀損滅失等一切風險由出租方承擔,交接后的一切風險由最終承租方承擔。在承租使用過程中對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通信網線等造成損壞的由承租方予以賠償并恢復原狀。

5、本次出租標的交付前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擔。

6、在承租土地期間,涉及的國家相關惠農、支農、產業(yè)扶持政策等相關補貼,享受標準和主體(單位、人員)按國家及屬地政府相關政策執(zhí)行。

7、本次標的出租涉及所有稅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承擔主體的,由承租方承擔。

8、本次標的出租,承租方須自行了解、辦理權屬備案等事宜。出租方負責提供權屬相關資料,配合承租方辦理土地經營權備案手續(xù)。

9、承租方在承租期內不得改變土地規(guī)定用途,應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賃的土地,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以轉租、出租、轉借、調換等形式給予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返還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向承租方索賠。對于雖不屬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質的行為也一律將視為違約行為,應由承租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0、承租方在承租林地期間,應嚴格履行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義務,禁止隨意安放、丟棄、傾倒使用過程中的農藥、糞肥及包裝物等;嚴禁使用長效農藥并嚴格按環(huán)保要求進行生產作業(yè);雙方須簽訂環(huán)境保護協(xié)議,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由承租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1、承租方在承租土地期間,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雙方須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使用土地期間因承租方生產經營所發(fā)生的所有事故產生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三方損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2、承租方必須依法經營,禁止承租方對其承租的耕地擅自轉租、抵押、擔保等。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承租方承租的土地,解除合同。

13、在承租期間一切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如自愿參加農業(yè)保險,由承租方自行到相關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xù)。

14、因國家經濟建設等征用、占用承租的土地,租賃終止履行,相關賠償補償事宜按國家相關政策辦理。

1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我方非失信被執(zhí)行人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交易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16、承租方資格條件應符合標的所在地相關政策規(guī)定。意向承租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出租項目承租方的資格,決定是否承租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交易
指南
交易規(guī)則 競價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臺會員注冊須知》《e交易平臺電子交易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e交易平臺電子競價交易規(guī)則》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您可能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價。 建議使用pc端競價,如果使用移動端競價,在競價過程中收到手機來電可能會導致移動端網絡中斷,影響正常競價。
現場展示 公告期內
交易報名 報名時間 公告期內
報名手續(xù) 見附件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1、繳納保證金金:30元/畝,截止時間:按系統(tǒng)提示繳納。

2、保證金繳納時間以系統(tǒng)認定時間為準。

3、保證內容:

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別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中心扣除雙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后,出租方有權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出租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索。

(1)報名且交納保證金的意向承租方單方撤回承租申請或均未報價的;

(2)在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務費的;

(3)未按照公告約定與出租方完成資產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約定時間將紙質報名資料遞交中心的;

(6)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心交易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4、處置方法:

(1)最終承租方的保證金在最終承租方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務費全部繳納至中心指定賬戶后,自動轉為租金的等額部分;

(2)無“保證內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中心無息原渠道退還。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加價 增價幅度(元) 10
自由競價時間 **** 09:00:00-**** 10:00:00 延時競價周期(秒) 180
成交方服務費 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1.5%向承租方收取。
附件下載

意向方提供資料清單(公).doc

出租林地明細表.xlsx


聯(lián)系
方式
咨詢聯(lián)系人 戈經理
咨詢電話 ****
咨詢時間 工作日
咨詢地址 內蒙古呼和浩特賽罕區(qū)****
技術支持
其 他 郵箱賬號:****@nm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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