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山南路(光僑路-中央公園大道-塘明路南段)市****隔離護欄施工采購公告 | ||||||||
1 | 項目名稱: | 柴山南路(光僑路-中央公園大道-塘明路南段)市**** | ||||||
2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位于光明中心區(qū),東起光僑路,西接中央公園大道,南延至塘明路北段南端,大致呈L型,道路全長約1108米。其中,光僑路至中央公園大道段呈東西走向,全長約717米,紅線寬60米,為雙向8車道的城市**** | ||||||
3 | 采購單位: | 點擊登錄查看 | ||||||
4 | 發(fā)包工作內(nèi)容: | 柴山南路市**** | ||||||
5 | 公告發(fā)布時間: | 2025-3-11 9:00至2025-3-13 18:00 | ||||||
6 | 報價方式: | 固定報價 | 暫定價 333552.61元 | |||||
7 | 定標方法: | 票決法 | ||||||
8 | 結算方式: | 下浮率為13.74%,結算單價參照國標《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規(guī)程》(2017)、《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24)》、《深圳市市****消耗量定額(2024)》、《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23)(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各專業(yè)取費)》相應專業(yè)工程的推薦費率,人工工日價格、定額人工費指數(shù)、材料、設備價格采用2025年1月《深圳市建設工程價格信息》,信息價中沒有價格的材料設備參考近期市場詢價。并以中標下浮率下浮計算,下浮比例為投標總價的凈下浮率,即凈下浮率=[1-(投標總價-不可競爭費)/(公示的招標控制價-不可競爭費)]*100%,不可競爭費不下?。ú豢筛偁庂M包括暫列金額、安全文明措施費、工程保險費),最高限價38.26778萬元,最終結算價以相關機構審核結果為準。 | ||||||
9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區(qū) | ||||||
10 | 投標單位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 (1)企業(yè)資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 (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二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專業(yè)) (3)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
11 |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要求: | (1)編制內(nèi)容: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聯(lián)系方式; 2)基本情況:包含《投標人基本情況表》(附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及項目負責人符合資格要求的相應證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類業(yè)績情況一覽表(不超過5項)(格式自擬,須體現(xiàn)合同名稱、金額和簽訂時間)和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為合同關鍵頁,應體現(xiàn)合同封面、甲乙雙方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和概況、服務工作內(nèi)容、合同金額、合同簽訂日期和甲乙雙方簽章等內(nèi)容); 3)項目服務方案(內(nèi)容可以參考為質(zhì)量保障措施、項目重難點分析及應對措施或合理化建議、投入服務配套的設施情況、擬派本項目服務人數(shù)、服務人員素質(zhì)等); 4)報價書(格式不限)。 (2)編制要求:截止投標時間前,投標單位可遞交本工程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為電子投標文件(所有資料須均須投標單位蓋章,且掃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遞交方式:發(fā)送至****@szgm.gov.cn政務郵箱,電子投標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稱)投標文件+投標單位名稱+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
12 | 采購單位聯(lián)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聯(lián)系電話: | **** | ||||
1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yè)或從業(yè)人員不得參與投標: (1)近3年內(nèi)(從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2)近1年內(nèi)(從截止投標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深圳市建設、交通或者財政部門行政處罰的; (3)因違反工程質(zhì)量、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設部門給予紅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內(nèi)的; (4)拖欠工人工資被深圳市光明區(q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個月內(nèi)(從投標之日起倒算)曾被點擊登錄查看季度(階段)履約評價為不合格的,近3年內(nèi)(從截止投標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區(qū)建筑工務署最終履約評價為不合格的; (6)近2年內(nèi)(從截止投標之日起倒算)曾有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7)依法應當拒絕投標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