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所屬情況 | 單位名稱 | |
出租標的 基本情況 | 標的類型 | 房產(chǎn) |
標 的 量 | 822.48 ㎡ | |
標的地址 | 濟南綠地商城攝影市場15間商鋪 | |
標的現(xiàn)狀 | 閑置(標的4、標的13) 在用(標的1、標的2、標的3、標的5、標的6 標的7、標的8、標的9、標的10、標的11、標的12、標的14、標的15)合同未到期,原承租戶未搬離 | |
標的瑕疵 | 無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項 | 該出租標的需待現(xiàn)承租方租賃合同期滿,將房屋交還出租方后再行交付?,F(xiàn)承租方未按時交還房屋等導致爭議或訴訟糾紛時,需待司法訴訟程序結束,法院執(zhí)行回房產(chǎn)后再行交付。意向承租方報名即視為認可該事項,并無任何異議。 | |
決策及價格核準 | 內部決策情況 | 關于開展公開競拍招租工作的專題會議紀要 |
評估\參照價格確定依據(jù) | 魯立永評報字[2024]第Y021號 | |
價格核準 備案部門 | 濟南齊魯化纖集團 | |
標的簡介 | 該標的位于濟洛路116號點擊登錄查看,所有權人:濟南齊魯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標的查看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
二、交易及資格條件
承租交易條件 | 出租期限 | 1年 | 租金標準 | ****.1元/年 |
租金標準說明 | 無租金增長,無免租期,物業(yè)費按合同規(guī)定繳納。 標的1,46㎡, 53728元;標的2,72 ㎡,84096元; 標的3,69㎡,80592元;標的4,21 ㎡,22995元; 標的5,59㎡,68912元;標的6,28.6㎡,33404.8元; 標的7,27.7㎡,32353.6元;標的8,49.18㎡,57442.2元; 標的9,50㎡,82125元;標的10,50㎡,82125元 標的11,113㎡,185602.5元;標的12,100㎡,164250元 標的13,41㎡,67343元;標的14,51㎡,83768元 標的15,45㎡,73913元。 | |||
付款期限要求 | 標的1-標的15半年交 承租方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將租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
優(yōu)先承租情況 | 無 | |||
出租用途要求 | 商用 | |||
租賃合同模板 | ||||
承租方 資格條件 | 承租人必須是信譽良好的自然人或企業(yè),且消防、各項安全均需符合國家、地方政府及出租方相關標準及規(guī)定;承租方應負責租賃房屋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等,并保證在協(xié)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tài)隨同租賃房屋歸還出租方。 | |||
其他標的要求 | 1.無租金增長,無免租期,物業(yè)費按合同規(guī)定繳納。 2.意向承租方向濟南產(chǎn)權公司一經(jīng)提交承租報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資產(chǎn)現(xiàn)狀及相關協(xié)議條款的約定,自愿接受本標的資產(chǎn)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承租方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現(xiàn)狀及房屋質量瑕疵等理由拒絕簽訂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要求延長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況,否則被視為違約,并追究承租方相應法律責任。 3. 因意向承租方違約導致項目重新掛牌的,新的掛牌成交價如低于本次成交價,則差額部分出租方有權由違約方補足。 | |||
保證金額 | (標的1)10700.00元;(標的2)16800.00元;(標的3)16100.00元 (標的4)4600.00元;(標的5)13800.00元;(標的6)6700.00元 (標的7)6500.00元;(標的8)11500.00元;(標的9)16400.00元 (標的10)16400.00元;(標的11)37100.00元;(標的12)32900.00元 (標的13)13500.00元;(標的14)16800.00元;(標的15)14800.00元 | |||
保證金 繳納時間 | 保證金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達下述濟南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保證金未按時到賬的,報名資格無效。 戶 名:濟南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浙商銀行濟南分行 賬 號:****38 | |||
保證金 處置方式 | 如產(chǎn)生兩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如無特殊約定,項目成交后,保證金轉為首期租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現(xiàn)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納的扣除產(chǎn)權公司費用后的全部保證金,作為對出租方經(jīng)濟補償: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請后單方面撤回承租申請的; (2)信息披露期滿,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參加后續(xù)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時間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款項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經(jīng)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有產(chǎn)權)公開招租 | ||
掛牌公示期 | ****---**** |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長信息發(fā)布: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10個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將采用網(wǎng)絡競價的交易方式確定最終承租人。 | ||
備 注 | 1、意向承租方報名前,請詳細閱讀本項目公告內容及本項目《實物資產(chǎn)租賃合同》,并聯(lián)系出租單位至出租實物資產(chǎn)現(xiàn)場看樣,實物資產(chǎn)實際情況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 2、保證金應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時間17:00前到達濟南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并在掛牌截止日前至濟南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提交承租報名材料。 3、確定承租方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出租合同,辦結交易價款及出具成交確認書,出租方在一個月內負責對承租方交付出租實物資產(chǎn)。 4、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承租方通過資格確認后(或遞交保證金后),即視為其已完成對標的的全部盡職調查,完全認可本次掛牌所涉評估價值等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掛牌公告內容及標的現(xiàn)狀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報 名 聯(lián)系人 | 黃經(jīng)理、靳經(jīng)理 | 聯(lián)系電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