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區(qū)****
掛牌價格 | 30.00 元/平方米/月 | 出租面積 | 189.4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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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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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出租標的地址 | 椒江區(qū)****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陳女士|聯(lián)系電話:**** |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臺州產權交易所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tài) | 使用中,原合同已到期,目前處于騰退階段。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浙(2023)臺州椒江不動產權第****號。 2.出租標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以房屋交付現(xiàn)狀為準。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無。 4.是否設立居住權:無。 5.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F(xiàn)場實地勘察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項: (1)租賃時長為1年,實際交付之日以出租方書面通知上注明的日期為準。 (2)物業(yè)費按3元/㎡/月收取,裝修保證金人民幣3000元(大寫:叁仟元整),不計息,經甲方驗收合格后退還。無需裝修可免交該項費用。裝修期自雙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且出租方交付租賃房屋之日起算, (3)承租方需遵守出租方和管理方制訂的關于該區(qū)域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房屋及設施設備使用要求等),服從并遵守出租方及管理方的管理規(guī)定,負責承租區(qū)域內各項秩序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其經營行為和員工活動不對租賃場所其他租賃客戶和來訪人員造成不利影響,不妨礙他人正常的經營和辦公秩序,不在承租區(qū)域內進行擾民、有污染及違反公序良俗的經營活動,不進行違法經營、違法活動。 (4)承租方必須常年開放商鋪,全年商鋪關門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0日(含50日)。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聯(lián)系人 | 邱靜 | |
聯(lián)系方式 | 固定電話:**** | |
聯(lián)系地址 | 浙江省臺州市****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30.00 元/平方米/月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一年租期內租金不變 | 是否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僅限餐飲,不得住人。其中一樓不得用作辦公、倉庫。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 2個月的成交租金 。 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xù),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xié)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yè)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yè)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guī)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yè)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4.出租標的按騰退后現(xiàn)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6.出租標的目前處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需原承租方騰退后才能簽訂租賃合同。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復雜性,如競得后30個自然日內交付的按租賃期順延處理,超過30個自然日的雙方協(xié)商處理。如自項目成交后第61個自然日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10個工作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7.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9.本項目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 | ||||
租期 | 1年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1.3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臺州市****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競買方,則信息披露終結。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合格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房屋租賃合同》樣稿.docx 《授權委托書》.doc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動態(tài)報價適用).doc 《實地勘察證明》.doc 《特別事項約定》.docx |
交易機構 | 聯(lián)系人 | 陳女士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浙江省臺州市**** | 網址 | 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