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稱:臨汾平陽中學新建項目工程總承包(EPC) 1.2工程地址:堯都區(qū)段店鄉(xiāng)南永安村、西孔郭村。 1.3工程概況:總建筑面積83550㎡,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新建初中教學樓3棟,初中宿舍樓2棟,高中教學樓2棟,高中宿舍樓2棟,綜合樓1棟,餐廳1棟,風雨操場1棟(含地下游泳池),會堂1棟,看臺,門房,地庫及人防配建;400m環(huán)道運動場;室外籃球場、羽毛球場、化、圍墻、大門等室外附屬工程. 1.4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1.5交貨日期:****至**** 1.6交貨地點:臨汾平陽中學新建項目工程總承包(EPC)現(xiàn)場 1.7技術要求:乙方所供物資的性能和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并承擔產(chǎn)品的質量責任。 符合國標現(xiàn)行標準《天然花崗石建筑板材》GB/T 18601-2009的要求:花崗巖側石的色調(diào)應基本一致,花紋應基本一致,外觀缺陷應符合本標準相應規(guī)定,不得缺棱和缺角,體積密度、吸水率、壓縮強度、耐性、放射性水平等均符合本標準要求。 1.8報價方式:按照物資需求表明細的組價方式報價,同時報出所有規(guī)格的總價。報價包括但不限于裝卸費、運費、復檢費(如環(huán)保節(jié)能檢測費)、稅金、利潤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費用。 1.9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計劃要求,按照規(guī)定時間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為一個結算周期,乙方需要在本月的14日與甲方對清貨款并由雙方委托人簽字認可,并在本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批次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方財務形成應付賬款,貨到工地一年內(nèi)支付應付賬款的40%,余款項待工程結算后無息付清,乙方同意甲方以抵頂資產(chǎn)(房產(chǎn)、汽車等)方式支付貨款。乙方不得因貨款付款不及時停止供貨。 1.10備注:供應商需要二次報價。
序號 | 物料編碼 | 物料名稱 | 規(guī)格 | 質量要求 | 數(shù)量 | 單位 |
1 | DRWL**** | 花崗巖側石 | 芝麻灰1000mm*250mm*150mm | 合格 | 950.0 |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