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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師范大學自營超市合作經營服務供應商遴選公告(第二次)

湖北武漢 全部類型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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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校園自營超市服務保障水平,滿足師生多元化生活需求,提升生活質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遴選信譽好、品牌知名度高、市場影響力強的商家采取合作經營模式,開展項目經營。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主要內容:

1.項目編號:****

2.項目主體:我校自營學子、南湖超市等合作經營服務場所及相關服務配套設施,遴選合作經營服務供應商,為師生提供學習和生活服務。

3.服務期限:本輪合作經營服務合作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簽,首年合作期滿,經校方考核合格后,可續(xù)簽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續(xù)簽二次。

4.經營項目:本輪合作經營服務項目以提升師生日常學習、生活質量為目的。經營項目包括水果、藥品、眼鏡、干洗、烘焙、飲品、特色小吃等。

5.項目報價要求:

(1)供應商月最低銷售額報價不得低于規(guī)定的月最低銷售額(詳情見下表)。

(2)供應商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比例報價不得低于規(guī)定的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最低比例(詳情見下表)。

(3)供應商月間接成本分攤費用以供應商報價的月最低銷售額為基數,按照供應商報價的間接成本分攤比例從銷售額中扣除。當月實際銷售額低于月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時,由供應商補齊差額部分。

(4)供應商每月實際銷售額高于其月最低銷售額的報價時,校方將對超額部分按照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比例的報價提點。

標段

合作業(yè)態(tài)

經營地點

面積(㎡)

月最低銷售額(元)

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最低比例(%)

1

飲品

學子教育超市****

17.7

23836

15%

2

藥品

學子教育超市****

16.5

22220

15%

3

水果

學子教育超市****

27

36360

15%

4

眼鏡

學子教育超市****

18

24240

15%

5

水果

南湖教育超市****

26.56

26914

15%

6

飲品

南湖教育超市****

28.76

29143

15%

7

藥品

南湖教育超市****

29.5

29893

15%

8

烘焙

南湖教育超市****

25.86

26205

15%

9

眼鏡

南湖教育超市****

17.28

17510

15%

10

干洗

南湖教育超市****

38.4

38912

15%

11

特色小吃

南湖校區(qū)****

18

9000

15%

(具體位置見附件五)

(5)本項目包含多個標段,供應商擬對多個標段投標的,其響應文件應按每個標段要求分別編制、裝訂和封裝,并注明對應標段編號。

一個供應商可以對本遴選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多個標段進行投標,在投標各標段的響應文件都滿足要求并且綜合評分最優(yōu)的情況下,可以同時中標(成交)多個標段。

二、結算方式:

1.校方對供應商的銷售收入進行全面監(jiān)管。原則上由校方對上述場所統(tǒng)一安裝后勤財務收銀系統(tǒng)(含二維碼),如銷售收入確實無法進入校方財務系統(tǒng)統(tǒng)一管理的上市公司、連鎖企業(yè),須提供財務管理受限證明函,并由供應商提供監(jiān)管方案,方案應包括監(jiān)管銷售收入的具體流程和方法,確保校方能夠準確地掌握經營狀況。供應商不得弄虛作假,隱瞞銷售收入。

2.財務每月將根據銷售額核定供應商月間接成本分攤費用,并從當月的營業(yè)款中扣除或由供應商向校方繳納。

3.每月盤存后一周內,財務將剩余營業(yè)款返還給供應商(供應商提供發(fā)票)。若當月實際銷售額低于月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時,則由供應商補齊差額部分。

4.成交供應商須繳納兩萬元履約保證金。

5.水、電費按照規(guī)定據實核算向校方繳納。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特定資格要求: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營業(yè)機構(單位)。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料要求:無

四、申請人應遵守的規(guī)定:

1.特定服務項目合作經營服務單位需持有特定行業(yè)頒發(fā)或授權的證照。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不銷售有毒有害、腐爛變質及不合格商品。不使用不規(guī)范、不合格的計量器銷售商品。

3.不能轉讓他人經營。

4.不超范圍經營項目,不銷售違禁商品。

5.須遵守和規(guī)范使用水、電設施設備,未經許可不得私自鋪設水電設備。

五、裝修與設計

1.供應商可以在采購方規(guī)定的業(yè)態(tài)框架下自主設計、規(guī)劃,待實施方案、圖紙經后勤保障部審核認可后方可施工。

2.施工改造中,合作方必須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國家建筑施工安全規(guī)定。

3.施工改造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及時清運。

4.水電管網的改建、增容,以及污水管網的整治,應在學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嚴禁野蠻作業(yè),因此產生的后果由合作施工方負責。

5.經營點裝修改造資金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六、報名方式、地點、時間:

1.報名方式:線下報名

2.報名地點:點擊登錄查看文華公書林3樓后勤保障部招標與采購管理辦公室

3.報名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

七、響應文件的遞交:

響應文件收取截止時間為****17:30。

響應文件紙質版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遞交的響應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加蓋單位公章。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合并成一個包封。合作意向申請表除保留在響應文件中外,還需另附一份和授權書一起再單獨用信封密封包裝提供審查。

包裝上應注明采購編號、項目名稱、標段名稱、供應商名稱及“開標前不得啟封”等字樣。如果供應商未按要求密封及加寫標記,采購人對響應文件的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

響應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意向申請表、單位簡介、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書、類似業(yè)績、人員配備、服務承諾函(格式自擬)、經營售賣商品(服務)價格表(格式自擬)等文字材料。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聯(lián) 系 人:點擊登錄查看 咨詢電話:****

項目咨詢:何老師 咨詢電話:****

后勤保障部

招標與采購管理辦公室

附件一:

合作經營意向申請表

項目編號:

供應商名稱(蓋章)


申請標段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供應商主營業(yè)態(tài)


供應商地址


合作業(yè)態(tài)

學子教育超市

藥 店£ 眼鏡店£ 飲品店£

水果店£

南湖教育超市

藥 店£ 眼鏡店£ 干洗店£

飲品店£ 烘焙店£ 水果店£

南湖校區(qū)****

特色小吃£

月最低銷售額(元)


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比例(%)


備注

1.供應商月最低銷售額報價不得低于規(guī)定的月最低銷售額;

2.供應商間接成本分攤費比例報價不得低于規(guī)定的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最低比例;

3.供應商月間接成本分攤費用以供應商報價的月最低銷售額為基數,按照供應商報價的間接成本分攤比例從銷售額中扣除。當月實際銷售額低于月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時,由供應商補齊差額部分;

4.供應商每月實際銷售額高于其月最低銷售額的報價時,校方將對超額部分按照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比例的報價提點;

5.此表除保留在響應文件中外,還需另附一份和授權書一起另外再單獨用信封密封包裝以供審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格式)

致 (采購人):

茲證明 (姓名),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xiàn)任我單位 職務,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別: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名稱:(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

(采購人名稱):

茲授權 同志為我公司參加貴單位組織的編號為 (項目編號) 的 (項目名稱)招標活動中的磋商代表人,全權代表我公司處理在該項目磋商活動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權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發(fā)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單位:

職務: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粘貼被委托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說明:此表除保留在響應文件中外,還需另附一份和身份證原件在開標前提供給采購方審查。

附件四:

供應商合作經營評分標準

評分總項

評分子項

評議打分細則

商務部分

(30分)

企業(yè)資質

(10分)

供應商的經營范圍、業(yè)態(tài)、具備的資質條件是否和公告要求一致。(完全符合得10分,不滿足條件不得分)

類似業(yè)績

(10分)

供應商提供同類型合作業(yè)務項目的,每提供一個業(yè)績可得2分,最高得10分,沒有不得分。(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類似業(yè)績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等相關證明頁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

服務評價

(10分)

供應商提供近3年以來獲得類似項目不同單位反饋意見為正面評價的,每一個書面意見得2分,最高不超過10分,沒有不得分。

技術部分

(40分)

服務方案

(15分)

供應商嚴格按照遴選文件中項目內容制定經營服務方案、產品質量管理方案、售后服務方案。

1.經營服務方案完整、科學可實施得5分,略有欠缺得3分,較差得1分。

2.產品質量管理方案完整、科學可實施得5分,略有欠缺得3分,較差得1分。

3.售后服務方案完整、科學可實施得5分,略有欠缺得2分,較差得1分。

4.方案不可行、不滿足項目內容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價格方案

(10分)

1.經營項目價格設定合理,不高于周邊高校同類商品和服務價格,符合我校師生的整體消費水平。(根據供應商提供的價格表在0~5分區(qū)間評分)

2.供應商加入校方組織的各類促銷、推廣活動。同意以上要求并提供承諾函的,得5分,不同意,不得分。

安全管理方案(5分)

供應商提供本項目經營服務范圍內的食品安全管理、防疫防控、經營場所內水電及消防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等相關保障措施。(在0~5分區(qū)間評分)

合作承諾

(10分)

1.供應商對本項目裝修改造方案符合學校整體規(guī)劃要求,待實施方案、圖紙經后勤保障部審核認可后方可施工。如遇學校有重要規(guī)劃,校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供應商無條件退出,校方不承擔終止合同帶來的任何損失。同意以上要求并提供承諾函的,得5分,不同意,不得分。

2.供應商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依法為其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確保員工的社會保障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意以上要求并提供承諾函的,得5分,不同意,不得分。

價格部分

(30分)

響應報價

(30分)

此處響應報價是指供應商月間接成本分攤費用(月間接成本分攤費用=供應商報價的月最低銷售額×供應商報價的間接成本分攤比例)。取所有滿足遴選文件要求的響應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基準價,越接近基準價的響應報價得分越高。響應報價低于基準價的,報價得分=30-30×(|響應報價-基準價|)/基準價×1。響應報價高于基準價的,報價得分=30-30×(|響應報價-基準價|)/基準價×0.8。

附件五:

超市平面圖

下載下載下載

附件六:

點擊登錄查看后勤保障部

合作經營服務項目管理辦法

為了更好地為師生提供安全優(yōu)質的服務,規(guī)范合作經營服務項目管理,防范合作經營業(yè)務風險,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后勤服務環(huán)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做好師生需求調研和業(yè)態(tài)規(guī)劃,提供服務場所、基本設備設施等保障條件,合理安排后勤保障服務的合作經營服務項目,并按要求報國有資產管理處備案。

二、根據服務內容需求,公開遴選具備相應條件的專業(yè)服務單位進行合作,簽訂合作經營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合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特殊情況超過3年的,須按學校“三重一大”相關規(guī)定,經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審定。合同一年一簽,每年期滿,經年度綜合考核被認定為合格的,按程序簽訂下一年度合作經營服務合同。

三、按照合同約定向合作經營服務單位收取年度運行保障間接成本及其他費用。餐飲類服務項目年度運行保障間接成本的收取,仍按現(xiàn)行相關辦法執(zhí)行。其他合作項目年度運行保障間接成本,原則上按固定額度和比例分成相結合方式收取,合并計算。按固定額度提取的間接成本,參照項目場所市場評估價收取;按比例分成收取的間接成本,按固定額度或者年度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由投標人報價提出,不設上限。

四、所有合作經營服務場所均須安裝學校校園一卡通業(yè)務的中標銀行資金結算系統(tǒng),營業(yè)收入全部進入點擊登錄查看銀行賬戶。為了確保營業(yè)資金轉賬、查賬、對賬等業(yè)務時效性和安全性,合作經營服務單位應統(tǒng)一在學校校園一卡通業(yè)務的同一個銀行設立一般結算賬戶。

五、每月按合同約定,在合作經營項目月度收入中扣除每月的運行保障間接成本、派駐管理人員薪資、維修費、水電氣費用等款項,剩余收入憑發(fā)票分配給合作經營服務單位,由其計發(fā)運營人員薪資、支付物資采購費用和相關營運費用等,相關稅費由合作經營服務單位承擔。

六、選派管理人員與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共同經營管理,管理人員的職責在合作經營服務合同中進行約定。

七、對重要項目運營決策和實施進行監(jiān)管,對合作經營服務范圍、服務質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方面進行年度綜合考評,對運營全過程進行審核與監(jiān)督。

八、建立健全合作經營相關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經營服務業(yè)務管理體系,加強日常管理,對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履行合同情況及執(zhí)行有關管理制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九、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必須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衛(wèi)生許可證等證件,合作經營服務內容不得超出其營業(yè)執(zhí)照業(yè)務范圍。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從業(yè)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條件。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及其從業(yè)人員在特殊時期應服從行業(yè)、學校的嚴格管理。

十、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在合同期內,不得轉項經營,不得轉租,否則視為違約,將追究違約責任并解除合同。

十一、按約定收取合作經營服務單位一定額度的保證金。因合作經營服務單位違反合同約定,或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公共設施設備損壞的,可先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并要求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在約定時限補齊保證金。

十二、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必須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防范事故發(fā)生,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自覺維護公共場所整潔、美觀、暢通及公共設施完好無損。

十三、加強對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工作人員的檢查,若發(fā)現(xiàn)違規(guī)現(xiàn)象,視為合作經營服務單位違約,按第十四條規(guī)定標準收取違約金;若違規(guī)現(xiàn)象出現(xiàn)3次及以上的,學校有權解除合同,由合作經營服務單位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等責任。

十四、合作經營服務單位應文明經營,不得違背學校相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合作經營服務單位出現(xiàn)以下情況,視為違約,應及時交納相應金額的違約金,并在考核中按照《后勤保障部合作經營服務項目日常工作檢查考核評分細則》等管理制度給予扣分。

1.在合作經營服務場所內大聲叫賣、進行惡性競爭的,支付違約金200元/次。

2.發(fā)生吵架、打架斗毆行為的,支付違約金200元/次;造成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3.私自接電、盜電、破壞公共設施的,支付違約金1000元/次;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占用或損壞樓梯、公共通道的,違者支付違約金200元/次。

5.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損壞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的,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次,并要求其恢復原狀;

6.售賣假冒、過期、偽劣、腐爛、變質及“三無”等商品的,支付違約金1000元/次(件);若情節(jié)惡劣造成嚴重后果,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并解除合同。

7.其他被認定為違規(guī)的情形,視情節(jié)收取違約金。

十五、本辦法由后勤保障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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