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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深圳聯(lián)通電力光纜采購項目中選候選人公示

點擊登錄查看點擊登錄查看的委托就“2024 年深圳聯(lián)通電 力光纜采購項目(采購編號:****:GPDI-ZB-2024-04745)”采用公開比選方式進行采 購,按照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于 2025 年 1 月 7 日進行了公開比選,現(xiàn)就比選結果公布如下:
1、比選項目名稱:2024 年深圳聯(lián)通電力光纜采購項目
2、比選公告發(fā)布時間:2024 年 12 月 25 日
3、中選候選人如下:
第一中選候選人: 浙江聯(lián)杰科技有限公司
應答折扣:54.80%;
第二中選候選人:江蘇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答折扣:64.80%;
(一)聯(lián)系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渠道
(1)采購人聯(lián)系郵箱:****@chinaunicom.cn
(2)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楊振坤、張明浩、陳文海、王潔鑫、林錦燦
電話: ****、****
電子郵箱:****@gpdi.com
中選候選人公示期為 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應答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 的,應當在中選候選人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提出。

(二)提出異議的要求: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 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異議提出人應為應答人或與采購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2)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具體要求如下:1)異議事項應真實、具體,且不是主觀臆測內容;
2)異議人提出的主張及請求應明確;
3)異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應在異議材料上署具異議人的真實姓名、有效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異議以法人或 其他組織機構的名義提出的,異議材料上應加蓋公章,并寫明聯(lián)系人姓名、有效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
4)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5)異議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出。

(3)異議人對其他應答人的應答文件內容進行異議的,應說明該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

(4)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異議人的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修改或補充材料的,異議人應根 據(jù)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補充。

(5)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如屬于以下兩種情況,采購人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規(guī)定的任意一項要求的;
2)異議事項已進入異議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6)異議事項如屬于惡意攻擊或虛構事實的,將追究異議人的相關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納入重點關注供應 商或失信名單。

采購人:點擊登錄查看
采購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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